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以河海大学社会学学科为主,以河海大学管理学、法学及环境科学等学科为依托,与校外其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致力于建设“环境—社会”跨学科的研究与交流平台。现任中心主任陈阿江教授,副主任由陈涛教授兼任。

河海大学是国内率先开展环境社会学研究的高校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环境社会学的主要研究者开始对太湖流域的水污染问题进行研究,在学界产生了良好影响。2005年开始,我校的环境社会学研究走向制度化和体系化轨道,在环境社会学的学科体系与学术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河海大学是东亚环境社会学网的发起成员单位之一。2007年首届中国环境社会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期间,中国人民大学、河海大学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专家学者发起成立了东亚环境社会学网。随后,东亚的环境社会学交流机制得以制度化,目前,已经成功召开了七届东亚环境社会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河海大学是环境社会学学术共同体交流的重要推动者。作为中国社会学学术研讨会的永久发起单位,河海大学先后主办了第二届中国环境社会学学术研讨会、第四届东亚环境社会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参与主办了2011年中国社会学会年会“环境风险与社会转型”论坛、首届中国环境社会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和第七届中国环境社会学学术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会议。

作为河海大学社会学学科的特色方向和优先研究领域,环境社会学在支撑社会学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3年,我校获得社会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我校获得社会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社会学学科被评定为河海大学校级重点之重学科。2009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我校社会学学科排名第10位。2012年,我校获得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我校社会学学科排名第11位。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社会学学科位列B档,并列全国第14名。2018年,我校获得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社会学学科取得的这些骄人成绩中,环境社会学始终是核心的支撑点。

为推动环境社会学研究以及社会学学科建设,河海大学在20108月批准成立了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20189月,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河海大学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被评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

目前,中心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课题十多项,涉及水污染、面源污染、垃圾处理、气候变化、低碳社会、海洋环境、核风险等多项主题。同时,中心为地方政府及水利部、农业部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法国开发署等国际机构在华的水土保持、污染治理、环境改善、生态修复、减碳节能、垃圾发电等项目提供社会学决策咨询。

中心在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水污染、垃圾处理、环境-健康、面源污染、气候变化以及环境风险等领域开展了大量探索性研究,形成了一批开拓性的研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中心骨干在《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Chinese Sociology & Anthropology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近20篇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中心出版“环境与社会”丛书,其中,《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获得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在学界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中心具有广泛的国际合作平台,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和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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